2012年湖南省桃源县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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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环境监测站为我局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为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桃人社发[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局办公室软件信息文秘人员1名;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及学历条件:
1、软件信息文秘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计算机和文字能力,全日制大学大专以上学历。
2、监测分析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监测、化学分析、环境工程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将审批的招聘方案通过县人社局和县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政务中心县人社局窗口,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四)资格审查:由县环保局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一般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县人社局商县环保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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