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南湘乡市“5511”人才工程引进人员310名公告(2)
2、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两科笔试的各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明确参加面试人员。由两科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的,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试教;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操作考核。
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面试成绩(试教、操作考核)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医卫类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合成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谈)达成意向的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不再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湘乡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首次聘期三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一年,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两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社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
首聘期结束后,愿继续签约服务湘乡的,经考核合格,解决事业编制,办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续。
拟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其中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及乡镇卫生院的须服从湘乡市教育局、湘乡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首聘期)。
十、“5511”人才工程引进人员待遇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并统一安排住房居住;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本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2、副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5万元。
3、硕士研究生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2万元。
4、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0731-56711961
湘乡市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31-56772368
附件一:《2013湘乡市事业单位博士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二:《2013湘乡市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三:《2013湘乡市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四:《2013湘乡市事业单位其他职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湘乡市“5511”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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