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百色市市政管理局招聘市建设管理监察员(3)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单位:
百色市市政管理局(0776一2828035)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一2841758)
百色市市政管理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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