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江西省赣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995人公告(3)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复文件,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笔试高分者先选。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392189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2289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赣州市2013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诚信报考说明.doc
附件3: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