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23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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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17日
报名地点:长治市农委北四楼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各县市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两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及岗位名额
1、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岗位招聘16名;
2、各县市区101个乡镇“两站” 岗位招聘222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12名)。
其中:城区 2名,郊区12名,长治县22名,潞城市14名,屯留县22名,长子县15名,壶关县15名,平顺县24名,黎城县18名,襄垣县22名,武乡县15名,沁县26名,沁源县15名。
均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1995年6月13日以前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已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3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户籍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期为期两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它类推。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农委负责,市人社局督导。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学历、专业、户口、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53号)。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17日。
报名地点:长治市农委北四楼会议室。
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比例,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2,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减少招聘人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用以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不达比例的,调剂到所在县市区其它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同专业的岗位。
2013年7月11—12日凭身份证到市农委北四楼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招考简章》,也可通过中国长治网(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ldbzw.gov.cn)长治市农委绿色农网(www.czlsnw.gov.cn)查询。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分数×60%。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
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长治论坛
10:00-12:00 《专业知识》
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不笔试,直接进行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选岗
报考乡镇“两站”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根据岗位名额,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市农委组织实施,市监察局、编办、市人社局督导。考察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资格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各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在15日内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为确保这次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从命题、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 3032810 市农委人事科
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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