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西州龙山县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2)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③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补交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④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准考证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到报名点领取。
2、资格审查包括笔试前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
3、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批准。
(四)考试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以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为主(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试初中和高中教材内容,以初中教材为主;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小学和初中教材内容,以小学教材为主;报考第一职业中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大学教材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二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都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高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取消聘用资格。工作岗位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必须安心到应聘学校工作三年,且不予照顾性调动。
六、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招聘方案由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报名咨询电话:龙山县教育局 0743-6236459
龙山县人社局 0743-6222470
监督电话: 龙山县纪委监察局 0743-6222288
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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