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张家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
9.面试:中小学教师主要考察、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素质,其形式以说课为主。幼儿园教师主要主要考察测试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素质,具体考察仪容举止、语言表达、动作协调、艺术素养等。
10.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先行面试,面试成绩经工作小组审定后,其综合成绩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达到中小学教师职位预录分数线的考生,同时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参加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缺额从幼儿园教师职位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后,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考生的面试,并再次公示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
1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2.所有考务工作由工作小组组织并负责。
(四)体检。
从综合成绩测试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并依据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得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工作小组负责政审。
(六)预录。
对体检、政审合格对象进行预录。中小学教师按所报学校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幼儿园教师依照报名类别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并将预录名单予以公示。综合成绩等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已录用为我区特岗教师或“三支一扶”的考生不再录用,其缺额依次递补。中小学教师直接录用到报考岗位。幼儿园教师依照报名类别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并按名次对照《2013年张家界市永定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与职位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其方式采用集体现场选择的方式进行,并现场办理派遣手续。凡不服从派遣或不愿选择岗位的录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
(四)凡发现在招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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