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招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需要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如没能提供证件原件即为不符合招考条件。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全市面试工作。面试具体方式按照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原则确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通过多种形式,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和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0415-21290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781
附件:1、201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丹东市事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
3、201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
4、2013年度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