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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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一周内进行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现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详见《2013年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一),其中专业条件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依据。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见附件一。2013年12月底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汇总和审核招聘计划,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公示拟聘人员,统一办理备案手续等。省工商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编制和审核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
三、报名
(一)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lngs.gov.cn)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一周内进行,实行网上报名和诚信承诺制度,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网址是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lngs.gov.cn)。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期间,由报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次日上午12时。工作人员每天审核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分别向所报考地区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详见附件二)。
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初审截止时间向后顺延2个工作日)。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自缴费截止日期一周后,登录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lng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lngs.gov.cn)查询或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联系解决。
当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费:报名时每人须交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