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抚顺市望花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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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3日上午8:30-下午4:0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抚顺市望花区决定组织区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2013年抚顺市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5.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其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即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该岗位的,其本科学历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3日
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望花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原望花高中、
望花大街法院对过)。
报名费:50元/人。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寸同底彩色相片四张;
②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应确认个人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