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抚顺市望花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三、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当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时,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70分、《申论》部分30分。
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查询。
2.面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均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3.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后,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3.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回避”制度,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24—56888052
监督举报电话:024—56888025(望花区纪委)
本招聘公告由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表:1.2013年抚顺市望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抚顺市望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