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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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5—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2.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5日。
五、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完全一致对应相符,招聘指标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手续
1.报名时间
2013年9月5—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1栋,进公务员小区大门左转,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手续
报名者请先在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共2页,请正反双面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准确工整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报考者不得任意修改报名表格式),报名时间内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50元/科),同时将《报名表》交工作人员处。
5. 报考专业问题
招聘岗位涉及专业要求的,统一执行《九龙坡区2013年下半年招聘事业人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在指导目录中专业大类对口即可。
6.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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