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宁乡县卫生系统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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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8:00至9月18日 17:30
3、面试(技能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9月28日8:00至17:30,地点设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与招考职位条件相对应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⑤已婚人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证明。
⑥报名表。
(五)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同类职位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的综合成绩的平均分)的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职业禁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定。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卫生信息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首聘3年。聘用人员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竟聘上岗,并按受聘岗位兑现相关工资待遇。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981268。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卫生局
2013年8月29日
附件:第四批次招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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