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耒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1名公告(3)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中教师类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医疗卫生类护理、助产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报考同一职位中不同单位人员的确定,按报考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在职数范围内自行选择。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实施。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可由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罚金2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
(4)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734-4354010(市人社局) 0734-4341883(市卫生局) 0734-4389703(市教育局)
(十)审批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等由市招聘办汇总初审后报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确定聘用资格。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凭市招聘办出具的列编通知单到市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其中综合管理类、财务会计类、规划工程类、计算机类、教师类、市民政局基层社会救助管理站医生等43个职位115人列全额事业编。除市民政局基层社会救助管理站医生之外的医疗卫生类的13个职位156人列差额事业编),凭列编通知单到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方案由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2013年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xls
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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