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直属事业湖南党史陈列馆招聘(2)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2217334、82218371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直属事业单位湖南党史陈列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党史陈列馆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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