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株洲市株洲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2)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考试进行,实行百分制。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
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时间及地点待定。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职位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40%、考核20%组成,该岗位按照先考核后体检程序进行,考核人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l的比例确定。
3、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现行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
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核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报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确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审批聘用
县人社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报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县 纪 委 0731-27626470
株洲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附件:《株洲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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