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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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市青少年宫办公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发〔2013〕26号)要求,团市委决定,所属事业单位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步骤
1、发布公告
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 )上公布团市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信息表。
2、报名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市青少年宫办公室(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2号,电话:024-53874005)。
4)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5)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6)报名时将现场照相,采集应聘者影像信息。
7)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由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8)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⑴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