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公面向社会开招聘公告(2)
六、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综合考核方式。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艺术素养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取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名单。笔试成绩和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请及时查询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专业技能测试由专家组现场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团队意识、人际交往与沟通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占总成绩30%
(四)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报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执行)名单。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一次性递补,如后续已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
(五)确定聘用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将聘用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及拟聘名单将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及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及体检。
八、招聘咨询电话
0731-28686285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市纪委:0731-28680178
市文广新局:0731-28686240
附件:
2013年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职位条件
一、演员类:3人
1、声乐演员(2人)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各1人。女性,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艺术类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0米以上;具备毕业后在地市级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声乐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参与1-2部获省级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演出的经验。
2、花鼓戏演员(1人)
男性,文武老生行当;1992年1月1日后出生,艺术类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具备毕业后在地市级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花鼓戏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参与1-2部获省级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演出的经验。
二、器乐类:1人
钢琴调律师(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艺术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毕业后在地市级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钢琴调律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参与1-2部获省级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的演出经验;有两个器种以上的演奏能力。
三、创作设计类:2人
1、编剧(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艺术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毕业后在地市级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编剧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2-3部剧本(或节目)。
2、舞美设计(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艺术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毕业后在地市级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舞美设计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二年以上歌剧、戏剧、大中型晚会等舞台美术设计工作经验;有10件以上排演过的舞美设计和1分钟左右舞台动漫设计演示作品及2件以上舞台制作模型。
四、综合管理类:1人
艺术档案管理(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艺术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毕业后在地市级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艺术档案管理1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
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
二0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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