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邵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公告(2)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考察不合格被淘汰而出现职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察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所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邵 县 卫 生 局
新 邵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新 邵 县 水 利 局
新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新 邵 县 林 业 局
新 邵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新 邵 县 司 法 局
新 邵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新 邵 县 体 育 局
新 邵 县 广 播 电 视 台
新 邵 县 煤 炭 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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