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奉节县招聘100名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纪委(监察局)、卫生局及其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川北医学院
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泸州医学院
2013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重庆医科大学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毕业的应届学生必须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可参加现场考核。
(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核招聘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或面试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现场考核招聘,即与招聘单位双方现场达成聘用意见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聘用。
单位面试考核,即与招聘单位双方现场达成一定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单位填写《应聘人员就业意向登记表》,经单位研究同意、本人自愿,在2014年3月底前(按县人社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结果当场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以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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