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文职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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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2月2日至12月3日
为全面加强朝阳综合执法工作,解决一线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递补雇用文职雇员9名,主要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或者综合执法活动辅助事务工作,不对公众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和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具备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雇用合同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招考文职雇员9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朝阳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含)至1995年1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5、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
5、家庭主要成员及近亲属有违法犯罪的;
6、有纹身、烟疤的。
三、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内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普通雇员1档工资2000元/月标准执行。
(二)保险:雇用期间,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