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6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3)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2013年12月8日
2.考试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方式: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为教学技能展示、答辩等,分值100分。
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试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官对考生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的最终成绩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由用人单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生干部(以证书为准)、特长(以证书为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确定为签约人选的考生于2013年12月8日下午与各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4年7月31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永川区教委报到,并按照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川区教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招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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