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南川区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16名教师(2)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已与我区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同一报名时间、报名点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按各报考职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南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3年12月7日8:30-15:00到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26、27教学楼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被确定为我区拟签约人选的不得再次报名。
五、考核及签约
(一)考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具体见《一览表》),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等额)职位,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签约人选。
结合专业学科实际,考核采取现场试讲或说课、专业技能操作或展示、专业答辩、面试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评委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签约。签约人选按报考该职位考生且考核合格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当考核成绩相等时,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人选。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报考该职位且考核合格者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和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到、体检和考察
(一)报到: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人员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川区人力社保局601办公室报到。2014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自动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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