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市教育局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2)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天。
(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考生须到招聘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免费,但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荣誉证书等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各单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详见附件。
(三)初选
用人学校须确定本校、一至二所招聘范围内的高校为招聘报名点,组织招聘会。由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在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的报名对象中,通过审查报名资料、面谈等方式按规定比例(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岗位比例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2,其它教师岗位比例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考核对象。
(四)复核
考核对象还须资格复审合格,资格复审弃权或不合格者取消复核和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于201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在衡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复核于2013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考核内容为试教(专业测试)。有关具体规定另行公告。考核工作由招聘办组织,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考核结束后,招聘办根据复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为确保招聘质量,如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仅为一人时,则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5分;如其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09、0734-8811335,招聘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09/8811335。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 0734-8866605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0734-8811309(市教育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201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xls
2、报名表.xls
3、各单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xls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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