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急需人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应聘急需人才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应聘急需人才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试教或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5%。应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采取面试、试教或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或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应聘急需人才岗位,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行政、后勤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请考生于2014年1月8-12日登录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www.hnyyws.com)“2014年度湖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暂定2014年1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应聘急需人才岗位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应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技能考核或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考核或试教。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卫生厅网和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医疗、护理等岗位的人员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接受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1、2014年度湖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2014年度湖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3、厅直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湖南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3
厅直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厅人事处: 熊建华 0731-84822148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部: 尹俊艳 0731-28519108
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刘江波 0731-83929043
省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王佳芝 0731-84332124
省脑科医院人事科: 周 颖 0731-85232213
省肿瘤医院人力资源部: 周硕艳 0731-88651814
省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 谢 燕 0731-85600909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彭小菊 0731-28290082
省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 周丽湘 0731-85602015 省结核病防治所人事科: 王 红 0731-88867671
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 曹春莲 0730-86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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