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南川区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2)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
1.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需求一览表》(附件1)。
招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最新修订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报名时间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31日17:00。本次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职位报考,按各报考职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南川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于2013年12月31日17:00前,采取投递电子邮件(邮箱地址:965194603@qq.com)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四)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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