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川剧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起至1月10日。
2.报名方式:对照岗位条件(附件1),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能够证实本人专业、学历、学位、身份等相关材料的电子件,一并发送至重庆市川剧院人事邮箱(504994420@qq.com)。
3.工作人员将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网上报名考生反馈通过情况。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9:00至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山大道2号重庆市川剧院人事办公室。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科目测试
1.专业科目测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参加专业科目测试。
2.专业科目测试方式及分值。专业科目测试工作由市川剧院组织实施。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实作方式进行,内容为川剧服装管理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3.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时间: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10:00;地点: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渝北区金山大道2号)。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14:00。
面试地点: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渝北区金山大道2号)。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文化广电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重庆市川剧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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