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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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2月21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为实现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3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招聘与考试招聘两种方式,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与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其中直接招聘(只进行面试)18名,考试招聘(进行笔试和面试)17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位(详见附件1:《2014年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资质和年龄条件
1.直接招聘(只进行面试)的职位,是面向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和省外“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大学(不包括上述高校的二级学院)第一批次录取的2014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优秀。
2.考试招聘(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职位应聘人员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和法律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职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考试招聘职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财务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应聘法律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绩360分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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