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和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量化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应聘研究中心岗位,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其他岗位,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综合成绩的2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面试同步进行,合并打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
科研成果量化:对参加试讲、面试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考试成绩在省委党校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80025(颜老师)、82780027(胡老师)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地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
(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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