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员工33名公告(2)
(二)考试
开考比例综合类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8,金融类、财务类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5。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又确需开考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综合类岗位考试由面试初试﹢综合知识笔试﹢面试复试组成;金融类、财务类岗位考试由面试初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复试组成。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管理知识、科学技术和文字综合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考试采取逐轮淘汰制,通过面试初试人员参加笔试(通过面试人员比例视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面试复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对象,入围面试复试的人数按报考岗位数1:4确定。面试初试时间:2014年3月8日,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面试复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招考岗位职数1:2的比例,按照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如有不合格者,则按相同岗位面试复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1次。
(五)讨论决定、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湘潭高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公示。
(六)试用和聘任(用)
实行试用期制,公示期满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用)。试用期待遇为:本科2400元/月,硕士3200元/月,博士4000元/月。
四、人员管理
管委会新聘任(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合格后,纳入湘潭高新区聘用管理,享受管委会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高新集团公司新聘任(用)人员,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未尽事宜由湘潭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58551377。
附件1-1:湘潭高新区2014年员工公开招聘岗位表(管委会聘用制岗位)
附件1-2:湘潭高新区2014年员工公开招聘岗位表(集团公司聘用制岗位)
湘潭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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