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招聘人才公告(15人)(2)
2014年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本次招聘全部为教师岗位,拟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太原师范学院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附件1)。
五、招聘时间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要求,本次招聘于2014年3月31日前结束。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本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赴省外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复试。
3. 报名材料
(1)报名时,应聘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等原件扫描件的电子版,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并将所有扫描件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文档名称为培养单位+应聘专业+姓名(如北京大学+机械工程+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填写下列表格:《太原师范学院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附件1)、《太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2)、和《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材料要求
要求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招聘测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相关院校、科研院所或本校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如报名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本校网站公布。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初试时间以上述院校招聘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
学校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50%。招聘专家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组审定。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6.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和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7.拟聘用人员到岗实习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到岗实习试用,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 0351-2279229
2.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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