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公告(2)
2.现场报名
针对本次考核招聘区卫生局直属医院所需的18个岗位,除开展网上报名外,还将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医学院、四川省南充市川北医学院、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中医药大学设置报名和面试考核现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报名点。面试考核时间暂定于报名第二天,具体时间报名时一并通知。
(1)报名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报名时间:5月5日上午9:3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办事大厅);报名时间:5月8日上午9:30-下午16:30。
(3)报名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川北医学院(涪江路234号);报名时间:5月11日上午9:30-下午16:30。
(4)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中医药大学(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报名时间:5月13日上午9:30-下午16:30。
(二)资格审查
接收到报名信息后,由区委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沟通,初步确定拟考核人员;在现场考核之前,拟考核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及其中提及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学校证明(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者)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考核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公布,资格复审时间随考核时间一并通知。
(三)考核考察
考核采取现场面谈加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和专业考核情况,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采用参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学籍学历真实性、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区委人才办复核考核考察情况,最终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招聘的人员,录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2年以上。
2014年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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