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公告(3)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7、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院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上公布有关情况。
2、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84261354
3、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学院人事处:0731-8426135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7
4、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 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ldbz.gov.cn/
长沙考试网 http://www.csks.gov.cn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5日
附件2: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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