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黔西南兴仁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140名公告(4)
(二) 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三年内不准调动(含试用期)。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县监察局)
附件:
1、《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
2、《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
3、《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
4、《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新增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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