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2)
笔试时间(7月底之前)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考试时间和地点在www.hnwmxy.com另行通知(凡参加报名的人员请随时关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考试时间、地点及方案等信息将在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如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131714 18229720991(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131715(学院监察室)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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