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常德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并呈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另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如愿意到石门县事业单位工作,可与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经与用人单位衔接,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等可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石门教育信息网查阅。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131(县委组织部)
0736-53298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5012380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