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事业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总工会招聘公告(3)
(六)公示 、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总工会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考试聘用的人员,参加区总工会的职业化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上岗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资格证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不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为一年,办理五险,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区总工会负责对聘用的职业化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考核不能达到星级标准、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9126445、89812813
联 系 人:艾女士 任先生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