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抚顺清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员(2)
4、面试考核
8月10日考核,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5、体检、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人才网清原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24—53022080 13942393033
县教育局:024—53023385 13504231026
县委党校:024—53051738 1594136019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24—530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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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rar
2、201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