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郴州市永兴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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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经县第六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永兴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聘用人数:共4名。
(二)聘用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心健康,形象端庄;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四)专业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等),具备软件开发经验优先。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永兴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办公室(县政府一栋403室)。
3、联系电话:0735-5530682。
4、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者于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www.yxx.gov.cn)或到报名处领取并如实填写《永兴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职称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二)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各占总成绩的40%,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分数。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修正)》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察分值占总成绩的20%。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可少录或不录。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聘用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考生一经聘用即为永兴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由县财政保障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的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5530682、5522271。如有举报经核实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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