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益阳沅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成绩相同且无专业知识成绩区分高低的,一并进入面试)。在确定面试对象前,人社局和用人单位需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2、卫生局下属单位招聘人员不参加面试。
3、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如出现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招聘人数,按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认真组织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如有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在公示与聘用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纪委、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组成)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2722461、2738682。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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