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②面试(试教)形式:教师测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学技能(试教),试教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园艺设计岗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它专技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在1小时内。均以百分制计分。
会计系、电子信息系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50%、试教50%比例合成;机械工程系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30%、试教30%、实践操作40%比例合成;园艺设计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合成;图书馆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50%、实践操作50%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实际操作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③面试(试教)时间及地点:暂定于2014年9月上旬,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多功能阅览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规定上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纠风室 0734-8866605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财工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4-3174200
衡阳财工院组织人事处 0734-3171948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公告由衡阳财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及引进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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