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3)
(五)考察
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的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经考察后无合适人选时,该招聘职位空缺。
五、待遇与管理
聘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聘三年。纳入所在单位人事编制管理,享受所在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六、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麓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编委办、招聘单位协同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适时在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731-88999135、88999141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 0731-88999128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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