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新化县商务局招聘3人公告(3)
八、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各招考岗位相对应的法律、电子商务、会计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酌情与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评委一律外聘(7-9人)。笔试时间待定。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确定。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取准考证。
九、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开考前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比例时,(特殊岗位)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批准。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否则不确定为体检对象。当评委评分中出现高于或低于所有评委平均分10分及以上者,则该评委的评分按所有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所得分。
十、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一、体检
以合成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所报岗位取得对应专业技术资格证高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一次仍无人选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十三、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审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均在新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每项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在领取或通知领取录聘通知书后30天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或未来领取录聘通知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及相关条款,由新化县商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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