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翻译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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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翻译人员1人公告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规定,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朝鲜语翻译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女性,35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容貌端庄,身高165CM以上;
(5)外语类的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大学朝鲜语或韩国语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朝鲜大学毕业的学位不限),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达到六级证书(有朝鲜或韩国留学经历的不限)。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投递简历及报送光盘时间: 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
投递简历邮箱:ddwsbmsc@163.com
光盘快递地址: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2月15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现场报名地点: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楼522号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