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朝阳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2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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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朝阳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229人公告
为加强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引进高层次、短缺人才,缓解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压力,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9名(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此次招聘信息发布、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均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公开发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朝阳市(含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