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3)
三、关于招考人数
9、问:本次招考人数是多少?
答:本次招考总计划数为900名,其中男、女比例为9:1。
在本次招考中,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4〕79号)精神,定向招考45名(其中女性4名)本市2014年退役士兵,并纳入900名招考总计划数之内。
四、关于考试
10、问:考试的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11、问: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
定向招考本市2014年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将根据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情况,对招考人数作适当调整。
12、问:面试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报考特警职位的,加试150米障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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