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2015年上海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 职位表下载 | 考试大纲下载 | 上海招警笔试培训课程 |
---|---|---|---|
2015年上海公安招警考试报名入口> | 报名缴费入口 | 招考政策问答 | 考试考务问答 |
2015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一、关于招考对象
1、问:今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4届或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2、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本市2014年退役士兵。
2、 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公务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