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满洲里市公安局反恐大队辅警招聘公告(2)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予以录用,并列录用的考生须服从岗位调整。
(五)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
3.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满洲里市公安局反恐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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