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1653人公告(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含文昌湖区)、区县、高新区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面向派遣期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或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手续等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经市或区县招聘主管机关确认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详见市或各区县资格审查公告。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这次招聘岗位的特点,招聘岗位分为六类:A类:综合类;B类:卫生类;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其中C1类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2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D类:高校教师类(其中D1类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D2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D3类为高校辅导员);E类:专业技能类;F类:公安类。具体招聘岗位分类情况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类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01综合
2、其他类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下午14:00-16:00。
笔试科目:02卫生(医疗)、03卫生(药学)、04卫生(检验)、05卫生(中医)、06卫生(护理)、07教育、08高校、09公安、10体育教练。
综合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卷面总分数的30%和70%;教育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卷面总分数的30%和70%;高校科目笔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公安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分别占卷面总分数的30%和70%;体育教练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体育基础理论,分别占卷面总分数的30%和70%。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的笔试内容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学前沿理论、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等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应聘高级专技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相应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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