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农业大学职院招聘31人公告(2)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及英语水平证明等,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有工作经历的,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3.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学院于2015年6月12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给予审核通过结论,对未通过审核的(包括填报信息不全的或有疑问的)将在报名系统中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合格者,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紧缺急需岗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笔试内容及成绩公布
(一)报考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不参加笔试环节的博士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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